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多形式开展“爱鸟周”宣传 -9游会

9游会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评论][] >>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多形式开展“爱鸟周”宣传

媒体:原创  作者:李贤波
专业号:
2012/4/12 11:06:15
 

今年是“森林重庆”决战决胜年,为弘扬生态文化,宣传爱鸟护鸟,增强社会生态意识,大力推进“森林重庆”建设,促进生物多样性发展,按照重庆市林业局渝林护[2012]9号文件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从4月6日起至11日止,采用以下形式开展了以“爱鸟护鸟观鸟赏鸟,共享森林重庆之美”为主题的“爱鸟周”宣传活动。

一、4月6-8日,我局与涪陵电视台合作,将“鸟是人类的朋友,爱鸟护鸟人人有责,严禁随意捕杀”的宣传标语在涪陵电视台《涪陵新闻》、《魅力涪陵》、《今晚10分》、《生活直通车》、《晚间播报》6个栏目进行了滚动字幕广告宣传。

二、4月6-11日,我局出动宣传车一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形成录音,深入全区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2个国营林场进行了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结合森林防火宣传,采用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爱鸟宣传。

三、在我局大门口书写宣传标语一幅,内容:“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四、与巴渝都市报合作,正面积极宣传市民救助野生动物,爱护野生动物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目前已发表5篇。

通过上述多形式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爱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推动了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的开展,效果明显。

 

 

阅读 68528
推荐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如果您不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只能以游客的身份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9游会的版权声明:
1.依据《》,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9游会的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9游会的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9游会首页, 9游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