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有效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推进赤龙湖湿地保护工作深入开展,5月20日,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结合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举办了“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暨法规政策培训会”。会议由县政府(办)主持召开,蕲州镇、赤东镇、八里湖办事处分管领导、县林业局、水利和湖泊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城管执法局、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等9个职能县直单位分管同志以及赤龙湖周边38个村书记、湿地公园系统干部职工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赤龙湖湿地周边村、企业代表就赤龙湖湿地环境保护作交流发言,对湿地保护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会上,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胡宏辉介绍了赤龙湖湿地公园的现状、分析了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强调了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号召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沿湖镇村积极参与,共同抓好环境大保护,湿地共培养,还赤龙湖一片绿水青山,擦亮湿地保护名片,打造蕲春康养旅游金字招牌;县政府办王静同志强调湿地保护工作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周边镇村要积极配合湿地公园管理处开展工作,形成良好的湿地保护工作机制。会议第二阶段邀请我县生态保护工作一线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实践与方向》、《林长制工作政策和要求》政策法规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通过此次培训活动提高了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镇村干群的保护知识和意识,提升了相关人员环境保护业务水平,促进湖长制、林长制等工作进一步落实,树立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从而推进赤东湖水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提档升级。
本次培训活动时间安排紧凑、内容丰富、效果明显。与会同志表达了对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山水林湖”自然资源的重视、喜爱、期望,展现出万众一心、齐抓共管、合力治理赤龙湖生态环境的良好态势。会后纷纷表示:“学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行在即,解读培训十分及时、非常实用。”“今后工作中一定多多关注和宣传生态保护方面法规政策。”“对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拓展了思路、破解了工作中的一些难点和盲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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