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各位专家,同志们:上午好!
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和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中国红树林湿地论坛,目的是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恢复、科学管理的技术水平。我衷心希望各位专家、各位同仁,畅所欲言,荐言献策,帮助我们做好红树林和滨海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对中国红树林湿地论坛的顺利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对北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其它承办单位对本次论坛的召开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并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中国湿地保护事业的各有关国际组织、各位同行、新闻媒体、各界人士,以及长年奋战在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第一线的全体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大家知道,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和“人类文明的摇篮”。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1992年,中国政府加入《湿地公约》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湿地保护不断得到加强:一是人们对湿地保护的认识不断提高,把湿地当成荒地进行随意开发利用的现象逐步被制止。二是国家采取制定颁布《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编制实施《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开展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组织湿地保护战略研究,以及发展湿地自然保护区等措施,使湿地保护的面积不断扩大,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三是国家对湿地保护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资金投入、工程建设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使湿地保护由零散单一资源性保护逐步形成体系化生态性保护。目前已有1715万公顷,近45%的自然湿地被纳入保护区得到较好保护。
红树林既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湿地资源。红树林和滨海湿地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净化海水、促淤造陆等重要功能,同时在抗风消浪、抵御风暴海啸等自然灾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被人们称为“海岸卫士”。长期以来,林业系统同其它有关部门对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管理给予了特别关注和支持。多年来,我们开展了红树林资源调查;建立了32处红树林和滨海湿地自然保护区,22000公顷红树林中有80%位于自然保护区内,指定了8处沿海国际重要湿地;国家专项开展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将红树林作为海防林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对待;国家和部分省出台了一系列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管理的法规政策;各部门开展了多项红树林和滨海湿地的国际合作项目。这些重要工作推动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但是,我国红树林和滨海湿地整体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仍然存在。盲目围垦利用湿地,污染加剧,宣传教育工作滞后,经费投入不足,保护体系不完善,特别是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和恢复技术、红树林病虫害防治技术落后等,制约了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的发展。根据我国红树林和滨海湿地实际,结合《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和《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的具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确定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的主要目标是:要保护红树林2.47万公顷,发展红树林6.59万公顷,开展32个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保护和恢复滨海湿地总面积160万公顷,其中,湿地保护面积86万公顷,湿地恢复面积74万公顷。同时开展103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以保护生态学理论为基础,扩大红树林面积,提高红树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红树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促淤造陆、稳固海岸、消浪抵御风暴海啸及保卫领土完整等生态功能。要实现这个目标,当前应重点抓好几项工作。
一是加快立法进程,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红树林分布区域是全国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点地区。但目前,对加强保护和规范管理的法规建设方面,有些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已经出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一些省区还没有配套的法规予以支撑。特别是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与其它自然资源保护相比,基础工作更为薄弱。去年,国务院法制办已将湿地保护条例列入了国务院立法计划,我们正在集中力量积极工作,争取尽快出台。红树林分布区域各省要加大立法力度,争取出台湿地保护法规,对已经出台湿地保护条例的广东省等,要定期组织湿地保护执法检查,开展执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推动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中编委批准建立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全国已有7个省成立了湿地保护管理的专门机构,这项工作极大推动了湿地保护的组织机构建设。希望红树林分布区域各省区林业主管部门,把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机构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争取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尽快建立专门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要重视人员结构的合理配备和人员素质的提高,保证日常保护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国际重要湿地的保护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开展保护管理工作;对已经建立机构的湿地自然保护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注重保护管理能力的提高,把保护区变成保护湿地的基础阵地。
三是科学编制规划,为以工程措施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基础。国务院于2003年原则同意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并于2006年启动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国家林业局与国务院其它部门合作,按照规划的总体部署,全面有序地开展了工程的各项建设工作。2006-2007两年,仅国家林业局就批复了160多个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其中许多是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由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共同编制的《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已经完成,正在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红树林保护和恢复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希望红树林分布区域各省区按照国家规划的精神,在调查研究和精心组织的基础上,编制本地区湿地保护规划,并争取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通过开展红树林保护工程、恢复和营造工程、可持续利用工程、科研能力建设等,解决本省红树林和滨海湿地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合理布局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争取在典型、重要的红树林湿地区域抢救性地建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保护小区或设立保护站点等对红树林予以有效保护,逐步建立类型齐全、布局合理、管护到位、效益显著的红树林湿地保护网络和体系,力争通过工程措施促进本地区湿地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
四是加紧科学研究,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加强红树林和滨海湿地的科学研究是《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和国家湿地保护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红树林分布各省区要紧紧依靠本地科研力量,强化科技支撑,切实发挥科学技术在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和恢复中的关键作用。要将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列入国家重点科研计划,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开展科技攻关。对已经成熟的技术要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要加快制定《湿地保护和恢复技术标准》、《重要湿地监测技术标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技术规程》和《红树林建设技术规程》等,尽快建立起红树林资源监测评价体系、湿地功能和效益评价体系、防灾减灾预警体系和湿地野生动植物监测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2004年印度洋海啸爆发后,《湿地公约》秘书处立即召集与生态保护有关的16个环境保护公约和国际组织,通过了加强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的宣言,号召全世界自然资源保护组织将红树林和滨海湿地的宣传作为重要工作,宣传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的重大意义。我们应当按照公约的要求,结合相关决议和建议,借助“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月”等时机,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保护红树林和滨海湿地的重要意义,让湿地及其周边地区群众认识到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与其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呼吁和推广对自然生态保护有利的生产生活方式,为滨海湿地和红树林保护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位专家,各位朋友,这次论坛为同行之间开展交流、进行讨论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真诚地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增进相互了解,加强交流合作,为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献计献策。我们将认真吸收这次论坛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作为开展红树林和滨海湿地保护管理的重要依据,我真诚希望继续与各位专家和朋友合作,共同为推动我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做出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主任](2007年9月7日 广西 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