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办2007年工作总结(节选) -9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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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办2007年工作总结(节选)

媒体:原创  作者:湿地办
专业号:
2010/3/31 9:10:55
 

    湿地办自今年2月份组建以来,全体同志按照党组总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快速发展。不仅圆满完成了2007年的全部计划,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部署并超额完成了多项任务。现将2007年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一、关于2007年的工作

(一)扎实推进了法规和标准化建设。一是《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从立法调研、草案修改、专题论证、立法说明等四个方面全面推进。5-6月份组织完成了由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赴欧洲、香港湿地立法调研,对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湿地管理者进行了交流,为湿地保护管理法律制度的设定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组织召开了3次由省级林业部门和专家参加的研讨会,与法规司4次专题就《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细致的讨论和修改,这些扎实的工作使条例文本更加完善,草案最后文本于10月中旬递交法规司;支撑湿地法律制度的11项论证专题年底前将完成8项,草案的说明也基本完成,这些重要工作为条例最终送交国务院法制办审核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二是积极参与了我局组织开展的青海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政策需求的调研活动,对探索建立青海高原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思路、框架及具体办法,为在全国范围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也为全国湿地立法相关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借鉴。三是与湿地调查监测、保护和恢复、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等有关的10项标准正在制定(其中国标4项,行标6项),年底将完成2项行业标准。四是省级湿地立法工作全面展开,已有黑龙江、甘肃、湖南、陕西、广东、内蒙古和辽宁等7个省区颁布了湿地保护条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其余大部分省(市、区)都将湿地立法纳入了地方立法计划或者正在开展湿地立法的调研工作。通过开展湿地立法和加大执法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护湿地的意识显著提高,为湿地保护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创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

(二)顺利实施湿地保护工程。一是与国家有关部门就湿地项目审批体制问题开展了大量协调工作,力争维持我局在湿地项目上的审批职能。二是通过努力,争取了今年国家湿地保护工程资金总投入达到3亿元,工程示范内容和规模都有较大提高。三是根据2006年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今年湿地项目技术思路,审核了林业系统湿地项目91个,67个项目获得批准,做好了湿地工程的项目储备工作。四是针对国内外缺乏湿地恢复工程技术标准的现状,及时部署完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湿地保护和恢复建设技术标准”,对指导全国范围内的湿地恢复工作将起到技术支撑作用,并协助计资司成功举办了“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管理培训班”。五是先后6次专程向财政部门汇报了湿地保护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任务,争取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为今后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创造了条件。六是根据当前工程进展和全国湿地保护管理现状,正在积极筹备2008年年初的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力争对今后一段时期的湿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目前,在国家示范工程的辐射和带动下,各地开展湿地保护和恢复的热情非常高涨,地方自主投入资金开展了多个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一批生态地位重要的退化湿地生态状况正在逐步得到改善。

(三)大力加强了综合协调机制和组织机构建设。一是在对国内外履约机制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在外交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与相关部门艰难的沟通协调,8月份国务院批复建立了由我局牵头,外交部等16个部门组成的“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委员会”,这是我国第一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际公约履约“国家委员会”。该委员会对内将有利于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更好地开展履约工作;对外有利于广泛宣传我国湿地保护管理的工作成效,有利于树立中国在自然生态保护领域的国际形象。二是部分省市湿地管理机构得到了加强。年初,我办按照贾局长关于湿地大省要加强保护管理机构建设的要求,督促各地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目前已有吉林、江西、重庆等9个省市区建立了湿地保护管理的专门机构。三是通过实施湿地工程、加强国际重要湿地监管和批建国家湿地公园等措施,一些重要湿地的保护管理机构得到了普遍加强。通过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自身能力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强化对地方组织机构建设工作的指导,各级各类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正在逐步健全,是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

(四)全面强化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国办通知精神,我们在继续鼓励地方大力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同时,也积极督促各地通过建立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等方式,强化保护管理工作。湿地公园已逐步成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的主要形式,批建国家湿地公园逐步成为宣传林业职能、拓展林业空间的重要方式。今年我局批准新建国家湿地公园12处,国家湿地公园达18处,面积约27万公顷。同时,通过积极指导、强化管理、试点示范等措施,促进了国家湿地公园在科研、监测、宣教和生态旅游等多项工作上的全面开展。目前,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多种保护管理形式并存的保护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五)有序开展了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试点示范。一是结合亚洲湿地调查规程,通过举办研讨会修改完善了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科学的分类系统和先进的调查技术将应用于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二是开展调查试点的技术培训,安排部署四省于2008年2月份完成试点工作,为不同地理位置和不同湿地类型的湿地调查提供示范。三是逐步健全湿地信息管理系统。基于高新技术的基础信息和保护管理系统软件已初步设计完成,将成为快速传达信息、提高管理效率的专业工具,首次全国湿地调查的资源信息已全部纳入该管理系统之中。四是开展了国际重要湿地监测技术准备。国际重要湿地监测技术规程已经完成,试点工作正在展开。这些工作为摸清全国湿地资源状况、开展湿地动态监测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也将使中国湿地资源监测工作在世界上处于领域地位,为履行《湿地公约》和开展国际合作创造很好的条件。

(六)认真履行了国际公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一是作为《湿地公约》常委会成员国,主动参与了公约的各项事务。作为亚洲区域代表,参与了对新任《湿地公约》秘书长的遴选工作;应对了公约秘书处、俄罗斯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就海拉尔-额尔古纳河调水工程对下游跨国界湿地产生影响的质疑事件。二是经与相关部门和省(区、市)政府沟通协商,做好了新提名6处国际重要湿地的准备工作,确保在明年“世界湿地日”公布新增中国的第四批国际重要湿地。三是分别完成了1992年加入的6块、2002年加入的14块国际重要湿地信息数据更新工作,其中,1992年加入的6块数据表已提交公约秘书处。四是组织开展了2期国际重要湿地培训班,参加受训人员约70人。通过培训既提高了国际重要湿地一线管理者的保护管理和监测水平,又完成了对已加入国际重要湿地的信息数据更新和新指定国际重要湿地信息数据表的填写工作。五是争取了与美国、英国和荷兰政府的合作机会,参加了与美国渔和野生动物局关于自然合作协定的谈判,明确了今后3年湿地合作项目。组织完成了与荷兰政府关于利用遥感等技术开展湿地调查、监测的技术培训。与英国签署了湿地保护合作备忘录。与国际山地开发中心、大自然保护协会等国际组织合作在昆明召开了“高原湿地与气候变化国际研讨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合作开展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湿地生态恢复示范等多个国际合作项目进展顺利。六是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合作开展通江湖泊湿地保护项目成效显著,香港汇丰银行又提供了更多资金用于内地的湿地保护;参加了第六届湿地国际董事会并向国际社会介绍了中国湿地保护管理、履约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七是编写了一批高质量的国际合作项目建议书,湿地公约小型援助基金项目在37个缔约方提交的几十个项目中,我办提交的项目建议书被列入最优先可立即执行的4个项目之一。在与澳大利亚政府合作的“水资源和流域综合管理项目”中,发改委、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及各研究院、大专院校、非政府组织等中外机构参加了项目竞标,在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我办提交的湿地项目经项目专家组审核后,被列入最优先可能援助的7个项目之一。与英国湿地与水禽基金会合作,确定了4个湿地优先合作项目。八是《国家林业局关于申报国际重要湿地的暂行规定》已提交法规司,同时通过发放调查表、实地调研和研讨会等形式,进一步掌握了我国国际重要湿地面临的威胁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九是促成湿地公约秘书长访华,并向其全面介绍了中国政府在湿地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公约秘书长对此给予高度赞扬,认为中国湿地保护可作为全球湿地保护的样板。这些工作对提高中国履约能力、宣传湿地保护成就、促进国内湿地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广泛开展了湿地宣教和培训工作。年初组织了由全国政协张思卿副主席参加的声势浩大的“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贾治邦局长做了重要讲话,国内外几十家单位和组织参加了此次活动,宣传活动引起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湿地保护工作的高度关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与中国农业电影制片厂合作的“保护湿地生态屏障”在主流媒体播放后,获得了各方好评,荣获中宣部最佳记录片“华表奖”,将作为中国对外宣传自然生态保护的电影记录片。与国际组织合作开展了首次“中国湿地摄影展”,将作为参加第十次缔约国大会的宣传材料。结合2008 年“世界湿地日”主题,印制了1500多份“健康的湿地,健康的人类”宣传画,将尽快向全国各地发送。参与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果展”,向全社会系统地展示了中国湿地保护管理成就。批准建立了首个“中国湿地博物馆”,为全面系统地开展湿地生态文明教育创造了条件。在《中国绿色时报》的生态大讲堂上刊登了系列宣传湿地保护的文章,社会效果显著。积极向局《林情通报》等各类刊物投送信息,在国家林业局网站登载了有关湿地保护的信息近800条。继续帮助湿地国际办好《湿地通讯》,帮助林科院办好《湿地科学与管理》。开展了三期香港米埔湿地保护管理培训班,提高了基层人员的湿地保护管理水平。这些重要的宣传活动对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决策层次的湿地保护意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全民参与湿地保护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出色完成了重大问题调研,组织参与了与湿地保护有关的重要活动。一是实地考察了12个省市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出色完成了“湿地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调研”课题,掌握了工程实施后各地保护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长期制约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局领导的肯定;同时,参与完成了林业碳汇市场化机制调研,对湿地生态系统在控制全球气候变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纳入减排指标范围等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对将林业纳入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湿地功能和价值的认识。二是陪同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考察了四川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向张副主席介绍了国家林业局在全国和四川省湿地保护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针对四川若尔盖湿地现状,提出了综合保护和重点工程治理若尔盖高原湿地生态退化的思路,并代张副主席起草了向胡锦涛总书记汇报工作的信函。陪同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蒙考察了青海三江源湿地保护工程实施情况。三是在“两会”召开前,准备了涉及湿地有关重大问题的5个提案议案,使“两会”代表和其他相关部门更加了解和关注湿地保护,并圆满回答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4件,为解决湿地保护的重大体制和机制性障碍争取了更多机会。四是主动组织了“太湖湿地保护与恢复研讨会”、“中国红树林湿地论坛”、“中国黄河口湿地生态文化节”等多个国际国内会议,特别是我局在湖南岳阳组织的“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研讨会”,11个国家和众多国际组织的专家们联合发布了《洞庭湖宣言》,呼吁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湿地保护的主流化,在新华社、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后,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的积极影响。这些重要活动对扩大林业影响、稳固湿地保护职能具有积极作用。

(九)全面加强了机关和党的建设按照局里的总体部署,根据贾局长提出的“围绕中心搞两建”的总体要求,湿地办全体同志认真开展了“四型”机关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职工政治理论素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采取自学、专题讨论、参加研讨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认真学习了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局机关“两建”会议精神、《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等。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学习制度、办公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实现了机关建设和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了很大改进。四是狠抓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廉政会议精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预防涉林犯罪渎职手册》,积极参加局里举办的反腐败展览和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廉洁从政的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加强学习,全办同志不仅政治素养全面提高,还主动将业务工作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大事密切衔接,力争将湿地工作放在林业乃至生态建设全局中去谋划和发展。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思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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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于2014/4/22 16:34:21写道:
我是火星籍的。前来地球参观
游客于2014/4/4 10:01:58写道:
哦,这样子啊,我们都很淡定
游客于2014/3/12 11:57:44写道:
打酱油的路过了呵呵,飘了
游客于2014/3/3 15:19:10写道:
龙剑飞的如来神掌最后一式改为万佛朝顶 
游客于2014/2/26 10:51:01写道:
哦,这样子啊,我们都很淡定
游客于2014/2/17 18:04:57写道:
我飘来又飘去~!!^_^
游客于2014/1/8 20:00:27写道:
太无敌了!楼主应该珍惜哦!^_^ 
游客于2014/1/6 16:42:59写道:
我是火星籍的。前来地球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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