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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修改版)呼吁停止正在进行中的“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和栖息状况的全面摸底普查行动”

媒体:原创  作者:陶思明
专业号:
2017/11/16 9:07:47

(文字修改版)呼吁停止正在进行中的“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和栖息状况的全面摸底普查行动”

陶思明(2017.11.14)

据悉,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力正在长江上进行为期40天、行程3400公里的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和栖息状况的全面摸底普查行动——第三次长江江豚科考活动(见附件一、附件二),目的是“为长江江豚保护提供科学基础,进一步提升江豚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实效性。”首先对大家乐于野外考察、欲将自然对象物短期内发生的变化一探究竟的工作热情表示肯定和敬意。但我同时认为,以江豚为代表的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目前完全不是对自然现状不了解、缺乏科学基础不能进行相应工作部署、提升保护的有效性,而是如何按照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解决更为紧迫的问题,诸如有效管控减免涉长江人类活动威胁,显著降低人类活动影响水平,以使长江有条件更多恢复自然生态本色,河流湖泊生态系统有可能向着宁静、和谐、美丽方向发展,只要江豚等长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得以改善、生存压力得以减缓,保护就自在其中了。唯如此,自然生态才可真正受益于保护,江豚才可真正感知到人类大爱所至,表现良好的种群发展态势。为此,呼吁尽快停止该次关于江豚的全面摸底普查科考活动,理由如下:

1、江豚种群数量早有了解掌握,变化无时不在发生但无需再行重复考察获取更为精准数据。得益于业界多年来不断的考察研究,作为野生动物的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及其变化早就精准到了个位,并多有应用,如据以预测江豚灭绝的时间区间等,这些系列数字并未保密而为全国人民所熟知,深化了对江豚豚情的认识,增强了落实保护的紧迫感,是好事。但另一方面,我们的保护,是基于长江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和长江水生生物的整体性、全面性保护,按汇聚世界各国人民保护理性和知识经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表述,“是就地保护生态系统和自然生境,维持恢复物种在其自然环境中有生存力的群体。”因此,目前时间段江豚的种群数量,究竟是999头还是1001头,并不特别重要也完全不影响实施各种保护举措。因为江豚种群数量总的来说是少了,也不仅是江豚,现在除个别地区野猪等个别物种数量似乎多了一些外,绝大多数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都不够多,长江贵为淡水渔业基地,但人们餐桌上的鱼主要来自人工养殖而非长江捕捞,以物种种群数量论就绝不只是江豚少,比江豚还要少的物种也绝非一两个,都要加强保护就是了,而且只要降低人类活动影响水平,生境改善的效益会惠及同一生态系统中的所有生命体,所有物种都是受益者,并不能区别对待偏向哪一个或漏掉哪一个。在此一大背景下,江豚种群在已有考察研究评估基础上,绝对数量多几头或少几头,在加强保护促进恢复水生生物生境良好性的具体工作上,完全不会有什么不同,都是要实质性管控减免人类活动威胁。极而言之即使长江江豚灭绝了,为了长江本体和其他水生生物不是照样还要把保护进行到底吗,谁能说就此可以放松保护或者不保护了,难道长江豚类真的就等于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了,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而且以自然的复杂及其变动不居,要把绝大多数野生生物的种群数量搞得更清楚才能保护,那需要付出多大的财力、人力、物力和时间、生态代价,才能达到这一要求,应该说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也完全没有必要。尤其水生生物更有难度,不过我们早就将长江豚类种群数量及其变化,量化到个位数和一个相应区间,这个信息的丰富度对于以定性为主的自然生态保护决策所需,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怎么还支持不了保护呢,这也难以令人信服。在国家治理中,人口是最大的国情,但常用“13亿多”概数,亿后面还有千万、百万数量级,常常省略了,但这并不影响筹谋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的是人多,各项工作都要考虑人多的特点就是了。我想江豚及其他长江水生生物的保护也一样,总体上都生存不易,物种多岌岌可危,目前及至未来一个时期的保护工作,现有关于自然的基础信息资料和科学的判断足够支持保护决策,不存在某个物种种群数量必须1是1、2是2才能保护的情况。否则,以长江之浩荡、水生生物栖居水中及生态系统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的特征,我们何时才能把长江各个保护物种的种群数量搞清楚,推而广之,以生命现象的繁多和人对生命世界的认知永远在路上衡量,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对发展保护事业来说也是完全不必要的苛求,搞多清楚才算清楚才能保护,那还能迎来真正的保护吗?

2、江豚栖息状况也即生存环境遇到的人类活动威胁早有了解掌握,短期内没有根本性变化就仍可用于支持保护决策而无需再行考察重复获取。在有关本次科考的多个宣传报道中,都提到“考察发现,目前江豚主要面临6大威胁:长江干流及两湖鱼类资源近乎枯竭,江豚没有足够的食物;电打鱼、滚钩等违法渔具造成江豚死亡;大面积挖砂破坏江豚的栖息环境;高密度航运造成江豚被螺旋桨打死打伤;水利工程建设导致江豚种群之间的迁移和交流被中断;水域污染。”而早于这之前,多年来大家也都持同样的看法,特别难能可贵的是江豚保护中总结提炼的这6大威胁,不仅是长江江豚面临的威胁,全体长江水生生物面临的威胁,更是整个长江河流湖泊生态系统突出环境问题的真实写照,也正是党和国家共抓长江大保护、不搞长江大开发的缘由和着力要解决的。近年来,国家所有涉及到长江的纲领性、政策性文件,都有针对更好解决这些问题的目标要求和具体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都在进行着积极的努力,实质性进展也不少,涉及禁渔及渔民转产转业、打击非法渔具渔法、清理围栏围网养殖和废弃渔网、加强采砂管理、整治清理非法和废弃码头还生态空间、保护恢复自然岸线、水系沟通与湿地保护、水污染治理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包括项目被否决或改变设计或暂缓实施)等多个方向的工作。虽然一些水生生物已经知恩图报,不断有好消息见诸媒体,但总的来说涉长江人类活动威胁还没有变得更少些更轻些,有些还根本没有触及到,有些虽有减免但力度不够或要转化为保护成效尚需时日,更有许多积极争取上马的新项目说不定那天就开工了。因此,这些主要威胁源都还在,甚至某些类别还有加重趋势,以保护促涉长江人类活动向着有利于自然对象物生存发展的方向转变,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难道这些江豚栖息状况最主要影响因子和已掌握的江豚种群数量及对其发展趋势的判断一起,还不能成为江豚保护的最“科学基础”,不能成为“进一步提升江豚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的最科学依据,那到底还缺什么影响我们下不了保护决心、制定不了保护措施、落实不了保护行动,要对复杂自然再行重复考察甚至是普查,究竟想通过此举解决什么威胁、又能解决什么威胁或者有助于削减哪个威胁的强度呢?当然,长江水生态和人类活动都很复杂,也说不定还有其他什么未知具高度威胁性的情况,但先聚焦于已经知道的明面上的必须解决的问题,取得重大进展后再来看看还有什么未知的,何尝不可呢。再者,如果放弃影响江豚不得安生和可持续生存繁衍的最主要人类活动威胁于不管不顾,反倒又以再考察深入挖掘其他因素,岂不是对我们自己过往江豚栖息状况考察研究和总结提炼工作的严重否定,到底是认为那6条根本就不符合事实,也不是保护急需,就此展开工作保护不了江豚,还是认为这些方面尚不足以够我们开展工作的?

3、考察只是对客观现状的了解而不具直接保护力,无需频繁和重复进行。所有保护都需要了解自然、经济、社会等背景,也即保护对象和威胁源的情况,这没有错,具高度正当性。可无论历史地看还是现实地看,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关于自然对象物的考察,特别是针对长江豚类种群数量及其变化的考察已经进行过很多很多次了,如前所述也取得了成果,不仅把害怕人而于人敬而远之、多数时间藏身水中的某些物种种群及其阶段性变化进行了定量化描述,这在辽阔复杂的自然世界尤其是不希望人打扰它的野生动物的考察研究中难能可贵,而且查清了主要影响因素,为保护更有效管控减免人类活动威胁指明了主战场和主攻方向。受益于这些考察研究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理性分析现阶段所有涉长江保护,根本就不是情况不了解、没有科学基础,而是要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啃硬骨头,贯彻中央两办通报精神,循着中央环保督察路径,面向经济社会领域真正把人类活动威胁降下来,为长江恢复水生生物生存环境不断创造有利条件,相信这会是绝大多数人的基本认知。只要长江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及其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好,我们高度关注的那些物种,其种群数量和不受我们关注的物种一样,都可以自然恢复到相应水平,种间还有平衡制约因素,某个物种种群数量太多了也不行。而基于自然的考察,包括大家常说的调查、普查、搜寻、寻证等,无论频次多高、密度多大、有多精细,都只是对客观世界的进一步了解。因为考察并不管控减免人类活动威胁,本身不具保护性,更难直接生成保护力,即使不断地反复地深入地进行,就算真把情况搞多么清楚了,那也不能出奇制胜,使灭绝了的物种再行复生、种群数量少的物种得以扩张;反之考察发现某个曾经说灭绝了的物种没有灭绝,或者某个物种种群数量有向好发展趋势,那也是长江作为世界级大河生生不息的本色所在,是生命的顽强坚持所在,是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预期所在,考察本身并不能无中生有。只要长江原本就有,涉长江生产性人类活动威胁有所控制减免,也没有保护性干扰,千方百计保护其生境的安宁,反复考察与否、考察者看到与否,它们都在长江母亲河的怀抱里,一定跑不了。只要我们努力把以管控减免人类活动威胁为特征的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有了显著效益后再行考察,反倒能比较容易地看到我们想看到的,种群数量更大些的不用考察也能看到,有些甚至不想看到都不行了。所以,在原已充分了解保护所需信息资料及分析判断保护形势的基础上,重复考察或更加精致的考察,其保护的增益空间应该是非常有限,于保护工作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意义。由此而关于长江江豚,前有多团队、多江段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接力棒式考察,后有今天接着再进行一次更有组织更大范围和更长时间的普查式考察,就落实当前的保护看,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必要性、急迫性和或其他特别之处,因而令人十分疑惑。无论长江大保护还是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我们总不能把江豚等长江物种命运的转机建立在反复科考上,向考察要种群数量、要物种不灭吧!

4、考察过程同样是保护对象无从受益的涉长江人类活动影响,对自然生态和主要考察对象明显有干扰而必须严加节制。我们天天说长江上人类活动多,长江如何不行了,预测到最近的某个时间段江豚就要灭绝了等等。为了保护江豚等长江水生生物,要求生产性人类活动尽量规避与保护对象近距离接触,要求建设项目避让主要生境区,施工要躲开洄游、繁殖期,做好安全防护或驱赶保护对象防止进入施工区误伤,对施工噪声等都有要求,以最大程度减免不利影响。那保护就更要率先垂范,不能为了保护自然再去频繁干扰自然甚至威胁自然。可是诸如江豚种群现状的多团队反复考察等,和保护对生产性人类活动的管控要求正好相反,是要主动进入生态系统和主要分布区,有意识锁定目标抵近侦查、观测才可精准计数,距离目标远了不行,看见了目标有意规避更不行,不仅要眼见为实,还有一些水中设施辅助侦测,总之是要主动发现目标、多看见目标、看清楚目标物,否则就失去了科考意义;同时既定考察期时间本来就够长,有的江段还要颠过来倒过去反复多次,这和野生动物怕见到人和躲避危险的习性、保护野生动物不受人干扰的要求以及保护长江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宁静、和谐、美丽的目标,是一个巨大的矛盾。鉴于自然生态规律的不可更改性、保护对象受制于人类活动威胁苟且偷生的脆弱性和人的能动作用及其强大的行动力,不能认为只要主观上是保护,就怎么做都是对的、应该的,这不符合保护实践中许多人为力对自然对象物及自然力有所伤害的事实。因此各种组织形式、各种目的的涉长江保护性频繁考察活动,会不会是更直接的人类活动威胁,抵消大面上的保护效益,这必须要有充分的考虑和估计,不能任其自然。有人说,考察中那点影响比起长江川流不息的航运船只及其他人类活动来根本算不上什么,也许是,但长江已经不堪重负,能少些影响就尽可能少一些,既没有保护意义也没有发展意义的影响就更不能泛滥,特别是我们保护工作者角色不同,要坚守保护的本分,否则怎么说服劝退那些涉长江经济利益追求者放弃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以有助于保护。有的部门、有的单位、有的组织可能觉得“我”进行的考察并不多,但我们无论看人类活动驱动力还是看自然生态变化,都要更加全面、更加综合,反映事物的整体性特征。所有涉长江保护性考察,不管长江水生生态系统和江豚等水生生物感受如何,愿不愿意,受没受到伤害,都要无条件被动接受,无论来自那方的考察其影响都是一样的,不断叠加累计其危害性就可能和生产性人类活动影响比高低。因为保护和具体经济利益的冲突,尚不能很好的管控减免涉长江生产性人类活动威胁,但保护方总还是可以自主控制减免保护性人类活动威胁,否则生产性人类活动威胁水平高居不下,保护性人类活动威胁又深入生态系统内部直面一个个生命体,恨铁不成钢,无论“发展”还是“保护”,过来过去都以自然为工作对象,都是保护对象不可承受的威胁,还能怎么保护。长江江豚等自然对象物不是不能考察,但对长江生物多样性的当代保护不是一项新工作,更不是今天才开启保护之旅,保护都进行多少年了,各种各样的保护性考察从来就没有停歇过,施加给长江的不同样也是干扰、胁迫甚至是更加直接的威胁,同样也是自然之不堪重负。所以,我们的保护工作不是要在基于不会说话、不会反抗的自然对象物的反复考察、重复考察上论多与少,而是要真正沉下心来,埋头做好、促进做好各种人类活动威胁的管控减免工作,加上其他部门、地方和全社会的工作,给长江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和水生生物实质性减压减负,为其自然恢复腾挪空间和时间,待10年20年后再行考察看变化,以地球历史之悠久、我们理想之远大、目标之长远和退化生态自然恢复之不易,这个时间区间完全不算长,也一定无愧于保护。

5、反复就某个物种进行考察并不断报告种群数量变化容易误导保护,过度进行会强化这种误导。长江豚类,只是极其丰富的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代表,尽管说有的功能性灭绝,有的种群数量不大,但不管它们有多濒危,也无论保护难度有多大,物种的未来是上升还是沉沦,只要是长江物种,保护就必然要立足于长江河流湖泊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以功能良好的水生生物生境护佑水生生物的欣欣向荣。长江豚类只能在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永生中获得永生,而不可能单独使豚类得以永生,这个道理如同说地球上没有其他生物人类终将不能生存是一样的;同样也不能离开自然生态系统得以永生,否则它就不是野生动物或者成为另外一个物种了。但很长时间以来,基于个别物种野生种群数量变化情况的不断考察研判及特别保护措施的不断强化,社会关注点聚焦效应显著,结果之一便是发出保护的错误信号,似乎保护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长江豚类,长江豚类保护就是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这与整体保护长江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和长江水生生物以及保护生态系统中的物种的保护价值追求相差甚远。同时,也容易把保护由“实”导向“虚”,误以为对自然现状的考察就是保护,过往许多人就是这样说的,许多媒体也是这样报道宣传的,但这怎么能和保护的因、果相联系,和保护是降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的影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本质相提并论呢。如果能把支持这些反复考察、重复考察的人力、财力、物力,用来支持少建一座控江控湖工程、少固化一段河床河岸、少几个采砂点布设、少一些航道挖深整治、多转业几户渔民、多连通一些人为阻隔分离的水域甚至多清理几片渔网等,那才不失为真正的保护。而如果对自然的考察了解就是保护自然、就能使自然得到保护的话,那保护就不会与经济利益有矛盾冲突,他开发他的,我保护我的,何愁保护不好,还要进行环保督察、绿盾行动等。而且,还可能导致保护偏离就地保护的基本途径,如特别突出个别物种种群数量变化及人为千方百计增加其数量,似乎这就是保护,而置就地保护于弱势地位,以致连许多自然保护区也不相信自然,结果便是弱化甚至放弃栖息地的保护,使对自然生态的开发破坏变得更加容易,适宜生境流失更多。但这怎么能是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呢,这得冒多么大的风险、担多么大的责任,如果只要物种数量人工增加而不要自然栖息地可以成立的话,那中华鲟人工促繁放流苗数仅1984年至2014年合计就超过600万尾,东北虎人工种群超过5000只以上,何患这两个物种的保护频频难以取胜。保护,必须从根本上转变到并紧紧咬住保护的主战场,努力在能使区域生态系统自然性、稳定性不因人类活动影响而劣变退化、野生动物自然对策不因人类活动影响而能充分实现的工作上发力才对。

鉴此,呼吁停止正在进行中的所谓第三次长江江豚科考活动,呼吁各组织方、参与者切莫坐失良机,转而以自然对象物实质受益于保护、人与自然(具体保护对象)通过保护更和谐而不是更冲突为出发点,部署各项保护工作,特别是要凝心聚力于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自主或促进管控减免人类活动威胁,不断为江豚等长江水生生物减压减负。一些专业单位、专业人员也可以转向对人类活动威胁及其管控减免情况的监测评估及涉长江资源利用、开发建设、生产运营的减量化、绿色化的研究推广,以更好支持保护。这比起接连不断的各种名目的涉长江保护性考察来,一定是长江河流湖泊生态系统、江豚等长江水生生物求之不得、满心欢喜的保护,因而也一定是很管用也更有意义的保护工作。如是,相信10年20年后,长江必将还我们以巨大惊喜!

以上不妥之处,敬希海涵见谅并欢迎批评指正。

 

附一:40天,3400公里,和wwf一起追寻江豚

原创 2017-11-11 爱江豚的  w 20171110  day 1

今天上午,长江江豚生态科学考察船在武汉渔政码头起航了。未来的40天里,考察船将途经武汉-宜昌-武汉-上海-武汉,考察行程约3400公里。干流考察结束以后,科考队还将对江豚的主要栖息地鄱阳湖、洞庭湖湖区进行考察。(略)

附二:第三次长江江豚科考武汉起航,历时40天摸底种群数量及环境

澎湃新闻记者 温潇潇  2017-11-10 17:05

1110日,2017年长江江豚生态科学考察在武汉正式启动,两艘科考船从武汉渔政码头起航。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科考队由来自长江豚类保护区、淡水渔业中心、长江水产研究所、安庆师范大学等机构共40多人组成,将在40天时间内对长江江豚种群数量进行摸底,同时调查了解其栖息地环境质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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