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以下简称《制度方案》),确保《制度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制度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办公厅(室):
为切实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的贯彻落实工作,经商你们决定成立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办公室联络员名单及工作规则(见附件1、2)印送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以下简称《制度方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门已印发了《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林函湿字〔2017〕6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全面落实《制度方案》提出的湿地保护目标任务,推进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这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我国湿地保护的现状如何?湿地保护的目标是什么?保护修复湿地又将有哪些重要举措?12日,记者专访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
2017年2月23日,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湿地保护工作座谈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鲍达明总工程师对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办发[2016]89号)进行了认真解读,介绍了《制度方案》出台背景及编制过程,详细解读了全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总体要求、湿地分级管理、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湿地用途管制、退化湿地修复、湿地监测评价、保障机制等7方面25条的内容。
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7亿亩,新增湿地面积3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
地保护与修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