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大年:晒晒我拍的得意照片,马上拿大奖。 -9游会

 过大年:晒晒我拍的得意照片,马上拿大奖。 -9游会
活动一:微报作家“写作•摄影”主题比赛

“101活动”结果公示

奖项 作品 作者
一等奖 老y
二等奖 世兴123
西湖阿太1
三等奖 阳茂林
灞上人家
东北虎
 

  凡e-file注册用户,进入账户后点击“公众发表作品”,将参赛作品发表在“大众原创(微报)”的“拍照”栏目内。

  请在参赛作品的标题前加活动主题代号101,如《101:妈妈的饺子》,但不要出现“征文”或“参赛作品”等字样。

 

奖励标准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两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三名,各奖纪念品一份。

(二)9游会的荣誉证书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电子版9游会的荣誉证书,

  并授予“微报作家”荣誉称号。

 

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

参赛照片题材不限,可以是单幅照也可以是一组照片,鼓励配上文字。

2、时间要求

必须是今年春节期间(截止于正月二十九)作者自己拍摄的与过年有关的照片。

3、原创作品

转载此前已有的或与过年无关的照片,不具备参赛获奖资格。

 

  (一)确定入围候选作品

  候选作品通过公众推荐、亲友推荐和自荐三种方式产生。

   公众推荐:凡五周内每周三个榜单的前三名(5×3×3 =45幅)、二月份三个榜单的月度前三名(9幅)即为候选作品,共计54幅。如出现重复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则顺延确认候选作品。

   亲友推荐和自荐:已发布但未进入榜单的作品,如确实优秀,可由亲友推荐或自荐,须附作品链接及推荐理由。邮箱为:dasaihuodong@126.com。
  阿酷公司组织专家对候选作品进行初步审查,剔除因刷屏而进入候选名单的作品,剔除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作品,确定30幅作品为入围候选作品。
  (二)候选人投票确定获奖者

  入围作者组成评委会,实名向组委会推荐3幅优秀作品(不得推荐自己),按得票多少为序确定获奖作品。
 

活动主旨

  微报是小老百姓自己的报刊。为鼓励原创、发现人才,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决定,持续开展微报作家“写作·摄影”主题比赛活动。

 

比赛主题

过大年:晒晒我拍的得意照片。
 

2014年1月27日——2014年2月28日

 
  • 1、网络使用操作咨询,qq:940257810。
    2、咨询主办方,qq:468780427。
    3、加入微报作家群,群号:341650915。

 

注意事项

(一)上述各等次奖金在颁发时,由主办单位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

(二)获奖作品或团体经确定后,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所有网民可以对公示名单中的个人单位是否违反参赛规则进行监督,对违规者向组委会举报,经组委会查证属实,将取消违规者的获奖资格。

 

  •   举报邮箱:dasaihuodong@126.com;
  •   举报电话为:01056143879。
 
活动二:公众平台“分享·原创”人气排行榜

活动公告

  为鼓励分享并永久保存一闪而过的精神财富,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决定,持续实施“分享·原创”人气排行奖励制度。现将月奖和季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参与、记录。

  二、活动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长期举办。以星期排行为基础,月度奖励单项作品,季度奖励杰出用户。

  三、奖励标准

(一)单项作品月度奖:每月产生人气作品27篇,获纪念品一份;可产生“连中三元”作品三篇,获“大三元”特别奖,奖品为数码产品一件,并颁发“大三元”吉祥证书。

(二)季度杰出用户奖: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两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三名,各奖纪念品一份。

  四、参与方式
    凡e-file注册用户,进入账户后点击“公众发表作品”,将参赛作品发表在“佳作推荐”、“美图推荐”或“大众原创(微报)”即可。
  五、参与作品
    文字、照片均可,分享、原创并存,文章字数不限、照片幅数不限。可任意题材,但不得发布反党、色情和广告等一切违法、不良内容。
  六、评奖办法

(一)单项作品月度奖
当月内,在“佳作推荐”、“美图推荐”或“大众原创(微报)”三个版块,凡点击、评论和推荐三个榜单名列前三名者,即为获奖作品(如出现重复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则顺延确认候选作品),共计27篇。凡一篇作品同时获得三个榜单冠军,获“大三元”特别奖。
(二)季度杰出用户奖
在“佳作推荐”、“美图推荐”或“大众原创(微报)”三个版块,凡点击、评论和推荐三个榜单获得星期冠军者,列入功勋榜,积一分。一个季度内,按得分多少排序授奖。

  七、附则

(一)咨询方式
1、网络使用操作咨询,qq:940257810。
2、咨询主办方,qq:468780427。
3、加入微报作家群,群号:341650915。
(二)上述各等次奖金在颁发时,由主办单位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
(三)获奖作品或团体经确定后,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所有网民可以对公示名单中的个人单位是否违反参赛规则进行监督,对违规者向组委会举报,经组委会查证属实,将取消违规者的获奖资格。举报邮箱为:dasaihuodong@126.com ;举报电话为:01056143879。

 

公众平台“分享·原创”人气排行榜组委会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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